今日,公司总经办主任马龙飞和市场部经理郭亚博积极参与新修订《矿产资源法》专题学习培训。通过现场系统学习,深入领会法律修订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,为公司下一步合规开展相关工作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筑牢了法律基础,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。
在新《矿产资源法》相关内容的学习中,物权登记与行政许可过渡政策的变动成为关注焦点,其中多个日期变动及管理规范需重点把握:对于探矿权,未开展或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,将不予续期;探矿权合同签订后,需在 6 个月内完成勘查方案编制并申请许可证;而正式投产后 1 - 2 年,需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。在采矿权方面,采矿权合同签订后,12 个月内要完成开采、修复方案的编制并申请许可证。勘查开采许可管理上,明确许可证的截至日期、许可区域需与物权登记保持一致。衔接过渡政策中,对于预期不办理或矿业权人灭失无法办理的情况,审批部门公告后将直接注销许可证。同时,勘查方案、开采方案的编制严禁包含泄密信息。此外,探转采、变更(延续)、注销等物权登记与许可登记可一并申请办理。
以上这段内容均为新《矿产资源法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,将切实指导公司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。通过对新《矿产资源法》的深刻学习与理解,此次培训为公司后续工作政策导向提供了方向。公司马龙飞主任和市场部经理郭亚博培训后,计划在本周内把《新矿产资源法》学习培训内容同步传递给公司其他员工,确保全公司技术人员学习并贯彻应用新规在实际工作中,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准确把握法律要求,推动公司各项业务依法稳健运行,确保我公司合作矿方企业在法治下开展的更安全平稳有序。